逐一国家注册(单个国家注册)
单个国家注册是指企业通过代理人或经销商或其他方式,到国外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办理商标注册。一般来讲,我国企业可以到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与我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的国家逐一注册。
除马德里国际注册之外的单个国家商标注册不同于马德里国际注册,其程序更繁琐。不同国家的商标法及实行的商标注册程序一般都有所不同。有些国家采用“使用在先”原则,而有些则使用“注册在先”原则。注册所需的整个周期各不相同,一般时间与我国也相差无几,短的需一年左右,长的则需5-6年。所以,如果对于想要进行出口贸易的企事业单位,需提前在其贸易出口国进行注册,否则其商标得不到保护。另外,各个国家的商标使用有效时限各不相同,且使用过程中的要求也不相同。
通常,递交一份国外商标注册申请,需另提交一份商标委托申请书和十份商标图样。但根据不同国家的不同商标注册程序,有些国家又需要申请注册人委托其本国商标代理人代理一切商标注册事宜,有些国家又需要申请注册人所属国家外事处的公证认证。在大多数国家,即使你的商标还没在本国注册,也可以提交申请;而有些国家的商标注册,则必须基于本国商标注册。
采用“使用在先”原则的国家有:英国,美国,阿尔巴尼亚,安提瓜,澳大利亚,巴哈马群岛,塞浦路斯,多米尼加,厄瓜多尔,斐济,冈比亚,巴林,孟加拉,巴巴多斯,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文莱,布隆迪,加拿大,约旦,肯尼亚,列支敦土登,马拉维,马来西来,马耳他,毛里求斯,摩纳哥,加纳,圭亚那,海地,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拉克,爱尔兰,牙买加,沙捞越,塞舌尔群岛,塞拉利昂,新加坡,苏里南,瑞士,坦桑尼亚,泰国,特立尼达棗多巴哥,突尼斯,荷属安的列斯群岛,新西兰,乌干达,扎伊尔,赞比亚,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巴拿马,菲律宾,波多黎各,卢旺达,沙巴,非洲知识产权联盟(喀麦隆,中非共和国,刚果(布),象牙海岸,达荷美,加蓬,上沃尔特,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乍得,多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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