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场地使用证明:
(3)验资证明:
(4)申请经营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应提交有关部门的 审批证件,
(5)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时,应提交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 人的书面协议应载明合伙人的出资形式、出资数额、盈余分
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
(6)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登记时,应提交公司章程。包括下列 事项:
(7)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8)私营企业应提供与经营范围有关的主要专业人员(包括 会计、技术人员等)的技术资格证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除外。
二、私营企业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变更登记申请书,独资企业须由企业负责人签署, 合伙企业须由合伙人签署,有限责任公司须由公司法定代表
人签署;
(2)其他有关变更登记的文件、证件;
(3)私营企业变更登记表。
三、私营企业申请歇业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企业的歇业申请书:独资企业,应当经企业负责人签署; 合伙企业,应当经合伙人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清算组
织负责人签署。
(2)资产清理证明;
(3)债务清理证明;
(4)完税情况证明;
(5)破产证明(企业由于破产而歇业时需提供的证明)。 |